广州市商事改革之后注册广州公司,还保留前置行政许可审批的行业有哪些?

广州市商事登记保留前置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主要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危险物品运输、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证券及保险经营、基础电信业务及增值电信业务等。详见以下表格: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依据

1

证券公司审批

证监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

外商投资企业审批

商务部、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地方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11号)
《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01号)
《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274号)
《国务院关于鼓励华侨和香港澳门同胞投资的规定》(国务院令第64号)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1995年第6号)

3

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审批

银监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78号)

4

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审批

银监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5

非银行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审批

银监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国务院令第297号)

6

期货交易场所审批

证监会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7号)

7

证券交易所审批

证监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8

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审批

保监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9

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字样的交易场所审批

国务院或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省级人民政府

《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

10

从事保险、信贷、黄金等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审批

国务院相关金融管理部门

《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

11

期货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破产、变更业务范围、变更注册资本且调整股权结构、新增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审批

证监会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7)

 

发布时间:2014-01-07 17:09:43

让企业起跑更快,发展更好!

核心价值理念:为客户持续高效贡献最大价值。

Copyright © 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71487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