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代理

新设立的旅行社有限公司,都需要办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精碟咨询根据实务经验,总结出经营境内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办理该项许可的基本条件:

一、取得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即最少达到30万元)。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出资人或旅行社拥有产权,或者租用且租期从提交完整申请资料之日起不少于1年的营业(非住宅)用房,能够满足业务经营的需要。

三、有必要的营业设施:有传真机、复印机、2部以上直线固定电话等办公设备;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四、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

  • “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是指具有旅行社从业经历或者相关专业经历的经理人员和计调人员;
  • “必要的导游”是指有不低于旅行社在职员工总数20%且不少于3名、与旅行社签订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持有导游证(电子导游证)的导游。旅行社从业经历不得少于2年;
  • 相关专业经历是指在中专以上院校或有关机构从事旅游管理或旅行社管理专业学习或研究的经历,时间不得少于2年;
  • 旅行社应当与经理人员、计调人员、导游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期限不得少于1年。

对于打算经营出境游业务的旅行社,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旅行社取得许可经营满两年。 (即新成立的旅行社只能经营境内和入境旅游业务)

二、连续两年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

三、增存质量保证金120万元或依法取得银行担保。  

精碟咨询可为您提供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及旅行社公司设立登记等相关事项,欢迎致电020-29018222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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